转让后被退回的固定资产可退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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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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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公司几年前转让给外单位一处固定资产(建筑物),并按规定缴纳了营业税。由于质量原因,受让方现将该建筑物按原价退还给我公司,款物均已交付。请问,我公司是否可以申请退回原来缴纳的营业税?
【解答】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单位和个人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发生退款,凡该项退款已征收过营业税的,允许退还已征税款,也可以从纳税人以后的营业额中减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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