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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固定资产使用的材料得进项税是应该按照固定资产退税程序退税?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8-10-15     浏览次数:

公司属于购进固定资产退税企业,在实际工作中,有些购进的固定资产需要安装,在安装过程中使用了一些材料,请问:这些安装固定资产使用的材料得进项税是应该按照固定资产退税程序退税,还是应该按照购进原材料抵扣方式进行抵税?
      
 
       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印发《中部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税[2007]75号):
 
        三、纳税人发生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准予按照第五条的规定抵扣:
  (二)用于自制(含改扩建、安装,下同)固定资产的购进货物或增值税应税劳务;
  五、纳税人当年准予抵扣的本办法第三条所列进项税额一般不超过当年新增增值税税额,当年没有新增增值税税额或新增增值税额不足抵扣的,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应留待下年抵扣。纳税人凡有2007年7月1日之前欠缴增值税的,无论其有无新增增值税额,应首先抵减欠税。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应当以其上年同期在小规模纳税人期间实现的应缴增值税作为计算新增增值税税额的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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