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企业本月出口的产品,应该在多长时间以内向国家税务局缴清应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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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8-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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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国税发〔2007〕123号)的规定:如果是零退税产品,应在货物出口当月的下一个纳税申报期向主管税务机关纳税服务大厅申报纳税。如果是退税产品,应在货物出口当月的下一个纳税申报期向主管税务机关纳税服务大厅和政策法规科申报免税,并在出口之日次月起4个月内的各申报期内,按月向法规科办理出口货物免税核销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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