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财税辅导> 正文
财税辅导

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时已缴纳了税款,若当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请问已缴的税额能否申请退还?

发布者:xqcs001     发布时间:2017-06-07     浏览次数:

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时已缴纳了税款,若当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请问已缴的税额能否申请退还?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7)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当期因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因此,小规模纳税人当期代开专用发票时已缴纳的税款,若当期销售额不超过3万,在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上一篇:加油站预售加油卡时是否应当开具发票?
下一篇:公司替员工购买商业保险,由公司支付相应的保险费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是否可以给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