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财税辅导> 正文
财税辅导

哪些行业不能适用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发布者:xqcs001     发布时间:2017-06-23     浏览次数:

 哪些行业不能适用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第四条规定:“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包括:(1)烟草制造业。(2)住宿和餐饮业。(3)批发和零售业。(4)房地产业。(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6)娱乐业。(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

上一篇:物业管理公司预收业主跨年的物业管理费,何时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
下一篇:我公司购买的环保设备可以抵减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