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小微企业 营增改 出口退税 税务登记
同一法人多个项目滚动开发,新拿地支付的土地出让金是否能够在其他正在销售房产项目的销售额中抵减?
答: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按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对应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计算销售额。因此,一个项目的土地价款不得在其他项目的销售额中扣除。
上一篇:自建的游泳馆,验收手续未办理但已经投入使用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 下一篇:房地产公司销售不动产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何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