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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7年7月1日起,简并增值税税率结构,取消13%的增值税税率,涉及的货物范围有哪些?

发布者:xqcs001     发布时间:2017-07-28     浏览次数:

自2017年7月1日起,简并增值税税率结构,取消13%的增值税税率,涉及的货物范围有哪些?

答: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 
    农产品(含粮食)、自来水、暖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食用植物油、冷气、热水、煤气、居民用煤炭制品、食用盐、农机、饲料、农药、农膜、化肥、沼气、二甲醚、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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