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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企业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

发布者:xqcs001     发布时间:2017-12-26     浏览次数:

(一)谁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 
    2、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1)居民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2)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二)谁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1、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以投资者为纳税义务人,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2、合伙企业: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 
    3、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是从事工商业经营的自然人或家庭,依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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