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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向单位工会资助拨款如何财税处理?

发布者:xqcs001     发布时间:2020-08-05     浏览次数:

近日,有企业财务人员对公司行政拨款给工会款项需要什么手续,账务如何处理?等问题不太明确,这里就针对这几个问题进行梳理。供大家参考。

某企业设立的工会组织,执行的是企业会计准则。由于工会经费不够,需要企业行政部门资助几万元。那么,公司行政部门用什么形式支付给工会,账务怎么处理?

按照《财务通则》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工会经费按照国家规定比例提取并拨缴工会。”公司向本单位工会资助拨款,虽然符合《工会法》的规定,但是具体拨款时应按规定做好审批手续,后续还要按规定做好纳税调整。

如果企业属于国企的,应严格按照国资委对于国有资产的管理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如果是非国企的,也应按照企业自己的管理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依法成立的工会组织,属于独立法人,可以开设基本账户,因此企业行政在向工会拨款时,应通过银行转款办理,工会应给企业开具《工会经费专用收据》。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因此,超过规定比例的工会经费支出,不得税前扣除,需要进行纳税调增。

会计核算时,计提时借记“管理费用”,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实际拨款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贷记“银行存款”。

工会经费用于员工福利支出的,涉及个人所得税的,应依法预扣预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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