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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契税问答

发布者:xqcs001     发布时间:2021-06-16     浏览次数: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9号)规定,自2021年6月1日起,在全国推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电子税务局也对相应的申报功能做了更新和调整,为了便于纳税人申报,小编整理了国家税务总局以及各地税务局的相关问答及填报流程,将在近期陆续发布。


本期聚焦新版电子税务局如何申报契税




申报 · 概况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按规定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契税申报。




注意 · 事项



纳税人在房地产交易税收申报时一般使用不动产登记办税功能模块中的《增量房交易纳税申报表》《存量房交易纳税申报表、土地交易纳税申报表》,进行增值税及附加税费、所得税、印花税、契税综合申报。财行税合并申报后,不动产登记办税有关申报表单仍可以继续使用。




问题 · 解答



Q1:在契税税源采集时,选择“税源类型”时找不到需要采集的土地或房屋信息该如何处理?

A:检查该项土地或房屋的出售方是否进行“土地出转让信息采集”或承受方是否已进行“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



Q2:在进行契税税源采集时,“成交价格是否含税”选择“是”,“计税价格”栏仍与“成交价格”相同,该如何处理?

A:“成交价格是否含税”选择“是”时,“计税价格”需要手动录入,系统不会自动换算计税价格。注:系统升级后只能录入不含税价格。



Q3:在契税税源采集时,选择“减免性质代码”为“减征”类,系统带出“减免税额”与“应纳税额”相同,该如何处理?

A:选择“减免性质代码”为“减征”类时,系统无法自动判定减免税具体金额,默认带出数为全部减征,此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手动录入正确的减免税额。



Q4:“减免性质代码”内容太多,如何快速寻找到需要的减免项?

A:在“减免性质代码”栏,直接输入关键字,可快速定位相应的减免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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