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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如何填报新的年度纳税申报表?

发布者:xqcs001     发布时间:2025-03-13     浏览次数:

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正在进行!准备办理汇算清缴的小伙伴注意啦,目前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取消了《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0),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纳税人该如何填报呢?一起来看↓

一、表样变化

本次修订取消了《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0),如纳税人享受相关优惠事项,可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主表》(A100000)的第22行“减: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下设子行次,根据《企业所得税申报事项目录》分别填报属于税收规定的免税收入、减计收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优惠事项的具体名称和本年累计金额。

注意:《企业所得税申报事项目录》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另行发布并根据政策调整情况适时更新。

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的企业,还需要重点关注:由于《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2022年第28号)已经废止,纳税人无需分别计算前三季度、第四季度研发费用金额,因此,本次修订删除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中的相关行次,并对“加计扣除比例及计算方法”的填报口径进行调整。纳税人需在主表第22行及子行次中,填报享受优惠事项的具体名称和本年累计金额,同时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中填报具体情况。

二、举例说明

案例:2024年,A有限公司开发新技术可加计扣除的研究开发费用支出为130万元,按100%的比例加计扣除,允许税前扣除的研究开发费用为130万元。

填写示范:

A100000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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