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公司收取的职工罚款,按《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应记“营业外收入”科目。“营业外收入”是核算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从员工税后所得中收取罚款收入属于与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收入,应按规定进行核算,不得挂往来科目奖、罚相抵。或用于职工福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以下简称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 条例第一条所称应税劳务是指属于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
根据文件,你单位内部对员工的罚款不属于提供任何劳务所得的收入,所以不涉及营业税,但应并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中征收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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