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常见答疑> 正文
常见答疑
常见答疑
常见答疑

一般纳税人注销时,存货进项税额是否需要转出?

发布者:xqcs001     发布时间:2017-08-28     浏览次数: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第六条规定:“一般纳税人注销或被取消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资格,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时,其存货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其留抵税额也不予以退税。”

上一篇:非居民企业取得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如何确定所得来源地?
下一篇:税务机关为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冲红的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