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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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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发票不需要认证也可以抵扣吗?

发布者:xqcs001     发布时间:2018-01-25     浏览次数: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按照纳税信用等级对增值税发票使用实行分类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将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的纳税人范围由纳税信用A级、B级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扩大到纳税信用C级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对2016年5月1日新纳入营改增试点、尚未进行纳税信用评级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4月30日前不需进行增值税发票认证,登录本省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确认用于申报抵扣或者出口退税的增值税发票信息,未查询到对应发票信息的,可进行扫描认证。
该规定目前适用于纳税信用A级、B级、C级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及2016年5月1日新纳入营改增试点、尚未进行纳税信用评级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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