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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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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的发票代码有几位?编码原则是如何规定的?

发布者:xqcs001     发布时间:2018-01-29     浏览次数: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普通发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4号)规定:“一、调整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发票代码 
    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的发票代码调整为12位,编码规则:第1位为0,第2-5位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第6-7位代表年度,第8-10位代表批次,第11-12位代表票种和联次,其中04代表二联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05代表五联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 
    税务机关库存和纳税人尚未使用的发票代码为10位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可以继续使用。 
    …… 
    本公告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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