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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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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哪些企业可以享受“人民银行再贷款+省财政贴息政策?

发布者:xqcs001     发布时间:2020-07-31     浏览次数:

答:在2020年1月1日后疫情防控期内,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注册地在四川的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和村镇银行等四类机构)运用人民银行支农和支小再贷款,向单户授信不超过3000万元的民营企业和普惠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发放的贷款,省财政按金融机构实际支付的再贷款利率的50%向借款人贴息。已享受中央财政贴息的贷款省财政不重复贴息。(详见川办发〔2020〕10号、川财金〔202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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