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财税法规> 正文
财税法规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中国政府和新加坡政府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第二议定书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0-01-26     浏览次数:

各州、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第二议定书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二议定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上一篇: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务院纠风办关于规范社会团体收费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
下一篇: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增值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开具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