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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管理员制度(试行)》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5-06-07     浏览次数:


各市、州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管理员制度(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40号)转发你们。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税收管理员制度,推进税源精细化、科学化管理,省局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建立和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的重要意义
  税收管理员制度是税务机关根据税收征管工作的需要,明确岗位职责,落实管理责任,规范税务人员行为,促进税源管理,优化纳税服务的基础工作制度。税收管理员制度绝不是过去专管员制度的简单意义上的回归,而是对专管员制度的扬弃;是在革除弊端的基础上,借鉴其合理的一面,发挥税收管理员了解管户情况优势,把管事与管户有机结合起来。省局在1998年建立税收专业化管理制度以来,一直坚持管事到户、责任到人”“管事与管户相结合的原则,强化税源管理,强化税收管理人员的责任,对加强税源管理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税收征管改革不断完善和税源管理的客观需要。国家税务总局站在依法治税、推进税收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高度,强调全面建立税收管理员管户责任制度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全面建立和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是当前切实加强税源管理和征管基础工作,管住管好税源,推进税收征管的科学化、精细化,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的重要举措。各级国税机关务必高度重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税收管理员制度及时、全面地落实到位。
  二、创造性地建立和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
  总局《税收管理员制度》是建立健全税收管理员制度,加强税源管理的指导性意见和原则性规定。各市州局要严格按照总局和省局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按照有利于发挥税收管理员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提高征收率,有利于降低征纳双方税收成本,有利于提高服务质量的原则,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统一税收管理员的作业规范。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税收管理员辖区范围和工作量,细化管理责任,量化工作任务。县(市、区)国税机关,要结合税收管理员现状和税源特点,制定具体的、分类型的税源管理办法和税收管理员考核评价办法等办法,积极探索,创造性的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
  三、切实加强对税收管理员工作的指导和管理
  税收管理员是基层税务机关及其税源管理部门中,负责分片、分类管理税源,负有管户责任的工作人员。建立税收管理员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加强税源管理,切实解决淡化责任、疏于管理问题,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基层税务机关应根据税源实际状况和税务人员素质及能力,科学配置税收管理员队伍。对重点税源可按户实行专人负责或驻厂管理;对非重点税源可按区域设置税收管理员实行分片管理,也可在属地管理原则下按纳税人类型、规模或行业设置税收管理员实行分类管理。具体设置方法由各市州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税收管理员占基层税务人员的比例应达到50%以上,并实行定期轮换制,个体工商户税收管理员应每两年轮换一次,企业税收管理员应三年轮换一次。要严格执行总局《税收管理员制度》关于税收管理员不直接进行税款征收、税务稽查和行政处罚三不要求,规范税收管理员日常行为。
  根据总局《税收管理员制度》的规定,税收管理员的基本职责是负责日常管理、纳税评估、纳税服务、调查核实和采集涉税信息、参与日常检查等;税收管理员依法行使管理建议和工作建议权时,要使用规范的文书,防止日常管理中的随意性。
  税收管理员参与税源管理部门组织的日常检查。税源管理部门要加强日常检查和巡查计划与统筹,规范日常检查行为。各级国税机关要建立日常检查和税务稽查的协调机制,避免多头重复检查。正在被税务稽查部门立案查处的,税源管理部门不得再进行日常检查。
  建立税收管理员制度要坚持属地管理与分类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税收管理员应加强对辖区内纳税人进行巡管巡查,重点巡查漏征漏管、非正常户、停歇业户、发票使用情况、生产经营等情况。对实行查账征收方式的纳税人监控重点是通过开展纳税评估,实施精细化管理,使企业纳税申报趋于真实,减少税收流失。对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要定期选择不同行业、不同路段(市场)、不同规模、不同经营方式的个体工商户进行典型调查,提高个体税收征管的效率。同时,加强巡查巡管,严防漏征漏管。
  建立行之有效的税收管理员税源信息共享制度。要按照一户式管理的要求,将税收管理员掌握的各类税源管理信息纳入到综合征管信息管理系统,实行集中管理,信息共享。要定期组织税收管理员进行税源信息、管户经验等方面的情况交流,将税收管理员个人掌握的税源管理信息与经验变成集体共有、大家共享的信息与经验,变成集体共有的财富
  四、建立科学的税收管理员绩效考核体系
  科学考核,绩效评价,奖惩兑现是保证《税收管理员制度》全面实施的重要手段。各地应按照以人为本,激励为主,绩效量化的原则,制定科学的税收管理员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建立与能级制相结合的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税收管理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具体考核指标可由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结合实际自行制定。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应对税收管理员各项职责量化分解,合理确定每项指标分值,并按照人机结合的方法,按月或季、半年定期进行考核。税收管理员的考核应与执法责任制、征管质量考核相结合,提高考核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五、着力提高税收管理员的综合素质
  税收管理员的素质是决定税收征管质量效率的重要因素。各级国税机关应加强对税收管理员的业务技能培训和思想政治教育,不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各地要把提高税收管理员的综合素质作为当前能力培训的重要内容,采取脱产培训和岗位练兵相结合的方式,增强培训的实效性,着力培养一支熟悉税收政策法规、财务会计、法律以及计算机操作的税收管理员队伍,以适应现代化税收征管工作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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