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8月19日 国税发明电[2005]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加强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开具普通发票的管理, 全面监控一般纳税人销售额,总局决定将一般纳税人(不含商业零售,下同)开具的 普通发票纳入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和管理,亦即一般纳税人可以使用同套增值税 防伪税控系统同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废旧物资发票等(此种开 票方式简称“一机多票”)。 目前,“一机多票”系统的税务端软件已在北京市西城区完成了实地测试,正在 江苏省进行试运行工作,预计8月底前完成全国所有税务端系统的升级工作。企业端 开票系统从8月份开始分别在北京市西城区,浙江省杭州市、湖州市,山东省淄博市、 东营市和烟台市的部分企业进行试运行,计划从10月份开始在全国陆续推行。“一 机多票”系统使用的普通发票统称为“增值税普通发票”,实行统一印制,于2005 年8月1日起陆续在全国启用,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格式、字体、栏次、内容与增值税专用发票完全一致,按 发票联次分为两联票和五联票两种,基本联次为两联,第一联为记账联,销货方用作 记账凭证;第二联为发票联,购货方用作记账凭证。此外为满足部分纳税人的需要, 在基本联次后添加了三联的附加联次,即五联票,供企业选择使用。 增值税普通发票代码的编码原则与专用发票基本一致,发票左上角10位代码的 含义:第1-4位代表各省;第5-6位代表制版年度;第7位代表印制批次;第8 位代表发票种类,普通发票用“6”表示;第9位代表几联版,普通发票二联版用 “2”表示,普通发票五联版用“5”表示;第10位代表金额版本号“0”表示电 脑版。 二、增值税普通发票第二联(发票联)采用防伪纸张印制。代码采用专用防伪油 墨印刷,号码的字型为专用异型体。各联次的颜色依次为蓝、橙、绿蓝、黄绿和紫红 色。 三、凡纳入“一机多票”系统(包括试运行)的一般纳税人,自纳入之日起,一 律使用全国统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并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对于一般纳税人已领 购但尚未使用的旧版普通发票,由主管税务机关限期缴销或退回税务机关;经税务机 关批准使用印有本单位名称发票的一般纳税人,允许其暂缓纳入“一机多票”系统, 以避免库存发票的浪费,但最迟不得超过2005年年底。 四、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价格由国家发改委统一制定。 五、各级税务机关要高度重视“一机多票”系统的试运行工作,切实做好新旧普 通发票的衔接工作。要掌握情况,统筹布置,合理安排。确保“一机多票”系统顺利 推行。 (3) |
失效日期: |
上一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阿(阿尔巴尼亚)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生效执行的通知
下一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普通发票管理,实施“一机多票”制有关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