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财税法规> 正文
财税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的批复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7-09-17     浏览次数: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全面推广税控收款机的请示》(湘地税发[2007]58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目前,你局已经做好了税控收款机推广应用的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完成税控收款机后台管理系统与综合征管软件接口程序开发工作,同意你局先行在株洲市进行试点,然后在全省全面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的意见。在推广应用的过程中,要注意及时采集税控收款机的开票数据,做好“票表比对”工作,加强发票管理和税源监控。
失效日期:

上一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服务业税收政策清理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淘汰非国家标准税控收款机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