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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1997年度税务信息工作情况的通报

发布者:     发布时间:1998-01-20     浏览次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培训中心,长春

税务学院:

    1997年各地税务机关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在继续贯彻新时期治税思想,落实“两

个转移”工作部署,巩固税收改革成果,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大力组织收入,全面提

高税务干部素质,加强税务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加强了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及

时提供了大量的有价值的信息,上报的信息由以往重视动态、局部和成绩型信息逐步

转为重视综合、宏观和问题信息,上报信息的数量比上年成倍增加,为各级领导了解

情况,科学决策和地方工作交流起到了积极作用。国家税务总局全年共编发各类信息

559期,其中,《税务简报》69期,《税收动态》221期,《税收专报》260期,《税

收经济调研》9期。中办国办采用240多条,中央领导批示14条。

    1997年税务信息按照《全国税务机关信息工作考评办法》的规定进行考核评比,

采用的计分标准是:《税务简报》、《税收动态》专期记15分,每条记5分;《税收

专报》专期记20分,每条记10分;《税收经济调研》每期记30分,以上信息凡被中办、

国办信息刊物采用的,每条加记20分;被国家税务总局领导批示的,每条加记10分,

被中央领导批示的,每条加记20分。省级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其年度总积分计算方法是:有一个国家税务总局信息联系点的,省级单位年度总积分

=本级积分+信息联系点积分×50%;有二个国家税务总局信息联系点的,省级单位

年度总积分=本级积分+(税分较高的信息联系点积分×70%+计分较低信息联系点

积分×30)×50%;计划单列市单位年度总积分=本级积分。据统计,1997年信息

采用排列省级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前8名的是:江苏省、山东省、湖南省、青岛

市、辽宁省、湖北省、广东省、河南省。排列省级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前8名的

是:深圳市、青岛市、河南省、山西省、山东省、江苏省、辽宁省、湖南省。排列信

息联系点国家税务局前8名是:潍坊市、长沙市、岳阳市、平顶山市、沈阳市、广州

市、哈尔滨市、武汉市。排列信息联系点地方税务局前8名是:晋中地区、哈尔滨市、

平顶山市、忻州地区、海淀区、泉州市、鞍山市、唐山市、岳阳市。希望各地进一

步做好1998年信息工作,努力提高信息上报质量充分发挥信息为领导决策和指导工作

的积极作用。

 

附件:11997年度信息采用情况表()

    21997年度《税收专报》采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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