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罗定市罗梅公路有限公司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请示》(粤国税发[2007]8号)收悉,批复如下:
罗定市罗梅公路有限公司是1996年成立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经营范围为投资建设、经营国道324线罗城至梅竹路段公路以及该公
路汽车运输综合配套服务,其中建设、经营国道324线罗城至梅竹路段公路的项目属于从事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3目和《国务院关于扩大外商投资企业从事能源交通基础设
施项目税收优惠规定适用范围的通知》(国发[1999]13号)的规定,同意罗定市罗梅公路有限公司从事公路建设经营项目(不含汽车
运输综合配套服务)取得的所得,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失效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