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9月10日 国税函[2005]864号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帝人聚碳酸酯有限公司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请示》(浙国税外[2005]46号)收悉,批复如下: 帝人聚碳酸酯有限公司是2003年在嘉兴(属沿海经济开放区)成立的外资企业,注册资本6800万美元(实际到位资金4000万美元),经营范围为聚碳酸酯树脂的生产和销售,属于从事《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4年修订版)鼓励类中第三类第(八)条第10项范围,且回收投资期较长的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2目规定,同意帝人聚碳酸酯有限公司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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