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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福田牌轻型客车减征消费税的补充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5-08-30     浏览次数:

颁布日期2005-8-30    文号:财税[2005]125号    税种:消费税(优惠)


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
  现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福田牌轻型客车减征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04]188号)补充通知如下:
  对北京福田环保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福田轻型客车按财税[2004]188号规定的时间和车型减征消费税。
  请遵照执行。

失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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