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接中国进出口银行《关于中国进出口银行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的请示》
(进出银财发[1995]第242号),要求对该行办理的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免征
营业税。据了解,经《国务院关于组建中国进出口银行的通知》(国发[1994]
20号)的批准,中国进出口银行也可办理出口信用保险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条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中国人民保
险公司办理的出口信用保险业务不征营业税的通知》([1994]财税字第015
号)的规定,对中国进出口银行办理的出口信用保险业务不作为境内提供保险,为非
应纳税劳务,不征收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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