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行2005年版印花税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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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5-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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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6月7日 国税函[2005]57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2005年版印花税票现已印制完成并开始发送各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5年版印花税票一套9枚,图案采用中国青花瓷器,面值(图名)分 别是:100元(元·青花釉里红镂花开光花卉纹盖罐)、50元(元·青花云龙纹 四系扁方瓶)、10元(明·青花折枝菊纹执壶)、5元(明·青花红彩鱼藻纹盖罐)、 2元(明·青花桃竹纹带盖梅瓶)、1元(清·青花缠枝连纹双耳尊)、5角(清· 青花红彩花卉纹双耳瓶)、2角(明·青花龙穿花卉纹大盘)、1角(清·青花折枝 花卉纹六方贯耳瓶)。9种票规格均为40×30MM,图案上印有“中国印花税票· CHINA”和“诚信纳税”,左下角印有“2005”字样,右下角按票面金额大 小顺序印制有“9-X”序号。 新版印花税票采用以下防伪措施:一是全部采用含蓝色荧光纤维纸;二是采用红 荧光加密防伪油墨,青花瓷器瓶身在紫光灯的照射下呈现荧光红的色彩;三是图案两 条边的正中采用梅花形状异形齿孔;四是全部采用凹印影写印刷工艺。 二、2005年版印花税票印制有附联,规格为25×30MM,图案为君子兰, 每枚票的文字分别是:2003年度中国纳税第一名大庆油田有限公司(100元票)、 2003年度中国纳税第二名上海烟草(集团)公司(50元票)、2003年度中 国纳税第三名玉溪红塔烟草(集团)有限公司(10元票)、2003年度中国纳税 第四名国家开发银行(5元票)、2003年度中国纳税第五名中国石化胜利油田有 限公司(2元票)、2003年度中国纳税第六名中国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1元票)、 2003年度中国纳税第七名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5角票)、2003年度中国 纳税第八名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2角票)、2003年度中国纳税第九名广东广 电集团有限公司(1角票)。 纳税人购买印花税票时,税务机关应将印花税票和附联一并给纳税人;纳税人贴 花时,可以将附联与印花税票一并粘贴,也可以不粘贴附联。 三、2005年版印花税票每版20枚、每包100版,每箱5包。 四、各地收到2005年版印花税票后即可启用。由于各地上报的需用印花税票 种类不全,因此,各地收到的新版印花税票不一定9种面值齐全。为便于库存管理, 各地在领发、使用印花税票时,请先发放使用新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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