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季度企业所得税收入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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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5-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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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5月17日 国税函[2005]44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2005年一季度,各级税务机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 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全国税务工作会议的要求,以开展保持 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围绕组织收入中心,坚持依法治税,突出规范化管 理,认真组织实施汇算清缴工作,全国企业所得税收入保持较高增长。现将有关情况 通报如下: 一、企业所得税收入情况 据税收快报统计,一季度全国企业所得税收入完成1063.41亿元,比上年 同期增收300.33亿元,增长39.4%。 (一)国税系统组织收入情况。国税系统组织企业所得税收入566.09亿元, 比上年同期增收178.67亿元,增长46.1%。收入额列前10名的地区为: 北京131.31亿元;上海74.82亿元;江苏43.16亿元;黑龙江 34.22亿元;辽宁32.29亿元;浙江25.48亿元;广东24.91亿元; 山东22.13亿元;湖北17.82亿元;河北14.40亿元。 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幅列前10名的地区为:内蒙古245.6%;辽宁 178.2%;河北152.4%;海南130.8%;山西128.9%;厦门 126.7%;吉林99.6%;深圳94.7%;大连88.2%;江苏 81.9%。 (二)地税系统组织收入情况。地税系统组织企业所得税收入497.32亿元, 比上年同期增收121.66亿元,增长34.2%。收入额列前10名的地区为: 浙江66.48亿元;江苏52.30亿元;广东48.38亿元;上海47.53 亿元;北京28.20亿元;山东27.97亿元;河北26.39亿元;宁波 21.66亿元;河南20.68亿元;山西15.80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幅 列前10名的地区为:山西86.5%;青海81.9%;内蒙古79.1%;河北 73.4%;云南64.7%;河南62.6%;上海53.8%;甘肃53.0%; 陕西49.2%;四川43.2%。 二、组织企业所得税收入的特点 一是收入增长幅度稳步提高。一季度,企业所得税收入增长39.4%,比上年 同期增长幅度提高了9.9个百分点。 二是一季度收入增、减起伏较大。一季度企业所得税收入绝大多数地区增幅较高, 其中国税系统有六个地区增幅超过了100%;同时,有3个单位收入负增长,其中, 2个单位的下降幅度达到两位数。另外,2月份企业所得税收入共有23个单位负增 长。 三是重点税源地区企业所得税收入继续保持稳定的增长势头。一季度,列企业所 得税收入额前10名的地区,其累计收入达到745.58亿元,占总收入的 70.1%。其中,北京及华东地区的收入达到624.32亿元,占总收入的 58.7%。 四是重点行业仍是企业所得税收入增长的动力。一季度,石油、石化、烟草、金 融、电力、保险、建筑安装、交通运输、房地产行业的收入达到458.3亿元,占 总收入的43%,其中烟草、石油和房地产行业增速最快,分别增长153.3%、 93.3%和81.1%。 三、企业所得税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 一季度,企业所得税收入继续保持快速增长,其主要原因: (一)经济增长、效益提高为企业所得税收入增长奠定了税源基础。据有关统计 资料,我国一季度GDP增速达到9.5%,工业累计增加值增长16.2%,前两 月全国工业企业利润同比增长17.4%,经济持续快速发展,运行质量进一步提高, 尤其是能源类产品价格高位运行,企业经济效益稳步提高,拉动了企业所得税税源快 速增长。 (二)加强征管,落实政策,增加了企业所得税收入。一季度,各级税务机关按 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加强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落实执法责任制,加大对重点税 源企业、房地产企业和新办企业的监控和征收管理力度,大力清理欠税,进一步加强 行政审批项目取消、下放后的后续管理工作,促进了企业所得税收入的增长。 (三)汇算清缴是企业所得税收入增长的重要因素。今年的汇算清缴工作各地抓 得细、抓得实,采取多种措施帮助企业进行自核、自缴工作,提高企业所得税汇算清 缴质量。另外,一些重点税源大户效益持续好转,去年应缴未缴所得税甩尾至今年汇 算清缴入库数额增加较多,有力的促进了企业所得税收入的增长。 四、下一步组织收入的主要工作 2005年,各地组织企业所得税收入的工作开局良好,一季度的收入快速增长 为完成全年企业所得税收入任务奠定了良好基础。但是,今年仍有一些影响企业所得 税收入的不利因素和不确定因素,各地必须保持高度重视。要按照去年底全国所得税 工作会议上提出的“核实税基,完善汇缴,加强评估,分类管理”的工作要求,进一 步强化管理,继续加大组织收入力度,确保完成全年收入任务。 (一)继续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加大组织收入力度,坚持“依法治税,应收 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加强对重点税源企 业的监控和管理,确保税款及时足额入库。 (二)加强企业所得税收入的定期分析。各地应每月对企业所得税收入进度和增 减幅度情况进行分析,及时掌握影响收入变动的原因,进一步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 行业的监控,分析企业所得税收入与经济发展的弹性关系,提高企业所得税征管质量。 收入增减幅度变化较大的地区,应按照总局的有关要求,及时将原因分析清楚并上报 总局(所得税管理司)。 (三)抓好汇算清缴的入库和总结、统计分析工作。各地税务机关要按照总局有 关要求,认真做好汇算清缴的税款入库工作,并抓紧做好汇算清缴的总结、统计分析 工作,按时上报总局,确保汇算清缴工作的圆满完成。对汇算清缴工作中反映的问题 及建议,应在汇算清缴工作总结中反映。一季度,北京、山西、辽宁、黑龙江、广东、 湖北、云南、贵州、新疆、陕西、甘肃国税局,北京、吉林、山东、广西、陕西、青 海地税局向总局报送2004年企业所得税与企业利润弹性分析情况较好;内蒙古、 吉林、山东、河南、浙江、安徽、贵州、青海、陕西、大连、青岛、宁波国税局,北 京、河北、山西、内蒙古、河南、江西、云南、深圳地税局向总局报送2005年一 季度企业所得税收入分析情况较好;天津、江西、湖南国税局,福建、湖南地税局向 总局报送有关工作情况较好。对以上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附件:1.2005年一季度分地区国税局企业所得税收入情况表(略) 2.2005年一季度分地区地税局企业所得税收入情况表(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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