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4月5日 国税函[2005]287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广西容县新容公路有限公司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请示》 (桂国税发[2005]31号)收悉,批复如下: 广西容县新容公路有限公司是1997年成立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经营范围为 广西容县城区公路、玉容一级公路容县段及沿线配套设施的建设经营管理,属于从事 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 施细则》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3项和《国务院关于扩大外商投资企业从事 能源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税收优惠规定适用范围的通知》(国发[1999]13号) 规定,同意广西容现新容公路有限公司从2004年度起,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 所得税。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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