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宜兴华润热电有限公司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请示》(苏国税发[2007]24号)收悉,批复如下:
宜兴华润热电有限公司是2004年成立的外商独资企业,经营范围为生产电力、蒸汽,销售本公司产品,属于从事能源基础设施建设项
目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3目和《国务院关于扩大外商投
资企业从事能源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税收优惠规定适用范围的通知》(国发[1999]13号)的规定,同意宜兴华润热电有限公司从事热电
生产、经营项目取得的所得,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失效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