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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07年第7号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7-02-28     浏览次数:

 
  经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7年3月8日起,《关于印发〈出口收汇考核试行办法奖
惩细则〉的通知》(银发[2000]58号)废止。 
失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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