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由于涉外税收中的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及其他地方税种已调整为由地方税务局
负责征收管理。为便于地方税务局对涉外税收的征收管理和监督检查,现将有关地
方税务局使用中、英文版本《税务检查证》及制作、发放问题通知如下:
一、《税务检查证》的名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检查证。
二、《税务检查证》采用封皮套内芯式样中、英两种文字印制,封皮为咖啡色,
采用人造革制作,合拢后规格为10.2CM×7.3CM;内芯为浅灰色税徽底
纹图案,塑胶封压.左、右芯可以横折插入封皮.左、右芯规格分别为9.8CM
×6.6CM。
三、检查范围的填写
中、英文版本《税务检查证》中的检查范围应填写“某某管辖区涉外税收”,
未载明上述检查范围的《税务检查证》不得用于涉外税收检查。
四、上述《税务检查证》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统
一制作、发放和管理,有关使用和管理规定仍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税务检
查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4]270号)和《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税务检查证式样的通知》(国税发[1994]271号)
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启用税务检查证专用印章的通知》(国税发[1995]
093号)执行。
五、各地接本通知后,请立即安排《税务检查证》的制作和发放,并于199
6年8月1日起启用中、英文版本的《税务检查证》。
附:税务检查证样本(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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