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对水利工程水费是否征收营业税的请示》(内地税字[2004]
29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为农业生产提供灌
溉和排涝劳务取得的应税收入免征营业税。为农业生产提供灌溉和排涝劳务是指单位
和个人直接对农田提供灌溉或排涝的劳务。纳税人未直接为农业生产提供灌溉和排涝
劳务取得的水利工程水费等供水不属于营业税的免税范围,应照章征收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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