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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信实业银行总行营业部缴纳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发布者:     发布时间:1999-11-05     浏览次数: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缴纳营业税问题的请示》(京国税流[1999]

447号)收悉。关于中信实业银行总行营业部如何缴纳营业税问题,经研究,现

答复如下:

  中信实业银行北京市分行被撤消后,鉴于该分行及其所属支行和营业部的业务已

并入中信实业银行总行营业部,因此,中信实业银行总行营业部应向原负责其征收管

理的税务机关(即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缴纳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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