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缴纳营业税问题的请示》(京国税流[1999]
447号)收悉。关于中信实业银行总行营业部如何缴纳营业税问题,经研究,现
答复如下:
中信实业银行北京市分行被撤消后,鉴于该分行及其所属支行和营业部的业务已
并入中信实业银行总行营业部,因此,中信实业银行总行营业部应向原负责其征收管
理的税务机关(即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缴纳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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