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西南财税咨询网
登录
注册
本站搜索
热门搜索:
小微企业
营增改
出口退税
税务登记
首页
财税法规
地方法规
投资理财
税收优惠
财税新闻
培训考试
电子期刊
特别关注
当前位置:
首页
>
财税法规
> 正文
财税法规
中央财税法规库
会计法规库
证券法规库
金融法规库
审计法规库
基本法规库
国外税务法规库(英文)
其他经济法规库
中国关税法规库
国际税收协定库
中国财务会计法规库
中央财政法规库
中央税务法规库
财税法规
财税法规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内昆铁路征免耕地占用税和资源税问题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0-08-02 浏览次数:
为支持内昆铁路建设,经国务院批准,现对内昆铁路征免耕地占用税和资源税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对内昆铁路建设工程取弃土场、改移道路、临时工程占用的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
对生活区占用耕地照章征收耕地占用税。
对内昆铁路建设多种单位自采用的石料免征资源税。对其他单位和个人开采销售给建设工程的石料,照章征收资源税。 (1)
失效日期:
用户ID
文章ID
文章标题
购买价格
购买时间
微信支付订单号
支付id
支付状态
未付
已付
订单号
支付时间
验证码
看不清楚?
上一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涉外税务审计规程》的通知
下一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从事“购房回租”等经营活动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