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
为支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对于田、皮山、策勒、洛浦、和田、疏附、
英吉沙、叶城等贫困县,实施农业滴灌技术扶贫项目计划,经国务院批准,对新疆
维吾尔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新疆圣伦实业有限公司,从以色列进口
价值1200万美元的35套滴灌设备和关键件,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对此前已征税款准予退还。
请通知有关海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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