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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流转税管理司关于调整2002年防汛专用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函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2-02-17     浏览次数:

河北、山西、黑龙江、辽宁、安徽、福建、湖南、甘肃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北京市

国家税务局流转税处:

  近接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函称,根据国家防汛工作的实际需要,在财政

部、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的2002年度防汛专用车(见财税字[2002]99号)

总计划不变的情况下,要求将个别省的防汛专用车指标做个别调整。经研究,我们同

意予以调整。请你们按调整后的计划办理免征车购税手续,未调整的仍按财税

[2002]99号文件规定执行:

 

 车型       调整前         调整后

单位   丰田  五十铃   猎豹   丰田  五十铃  猎豹

     3400  TROOPER CJY6470E  3400  TROOPER CJY6470E

 北京   2              1

 河北        3             2

 山西             2             3

黑龙江                     1

 辽宁                      1

 安徽             3             2

 福建        3             2

 湖南   1              2

 甘肃        1

 广西        3             4

  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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