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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1999年地方税务局国家公务员培训工作考评情况的通报

发布者:     发布时间:1999-07-30     浏览次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

    根据《税务系统国家公务员培训考评工作暂行办法》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1999年地方税务局公务员培训考评工作的通知》(国税发[1999]61号)

的部署,国家税务总局于1999年5月对地方税务局1998年度公务员培训工作

进行了考评。全国3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的1400名

干部(不含各地增考人员)参加了考评。现将考评工作的情况通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严密,充分体现了责任感和积极性

    在总结历年考评工作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本次考评采取了评估与考试相结合、各

单位自评与总局统一命题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参考单位根据总局制定的评估指

标体系和统一的试题,于全国统一的时间自行组织评估和抽查考试,总局以巡视的方

式对各地的考评情况进行了抽查。本次考评办法的改革调动了地方税务局的积极性,

各参考单位增强了责任感,不仅领导十分重视,而且按总局要求认真严密地组织实施

考评,客观真实地报送考评结果,特别是避免了以往集中人员搞考前突击培训的现象,

使考评工作扎实、有效。

    二、考评工作发挥了促进培训、促进学习和提高的作用,达到了考评的目的

    各地都以考评为契机,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培训活动,各级领导对培训工作重要性

的认识也进一步得到加强,培训措施比较得力,各项保障工作基本到位,并采取了有

利于税务干部主动参加学习、培训的激励措施,税务干部参加培训的积极性大大提高,

使此次考评的促训、促学和促提高的作用得到了很好的发挥。

    三、全国平均考试成绩达到中等水平,各地、各科目成绩差异较大

    通过对试卷进行抽样分析,全国平均考试成绩达到了中等水平。这说明经过两年

来的培训,地方税务局稽查人员的素质有了明显提高。但仍有一部分考生的成绩不及

格,不同地区和不同科目之间的成绩也存在较大的差异。各单位需要结合本地情况进

一步加强培训工作。从抽样试卷分析的结果看,今后稽查业务培训应注重会计核算、

查账方法、账务调整等内容,并应主要采用案例教学、模拟教学等方法,继续加强对

稽查人员的业务培训。

    为充分发挥此次考评的作用,调动各单位继续做好培训工作的积极性,激励广大

税务干部主动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总局决定:对各地考试综合成绩前三名的

人员予以通报表彰,共105名,发给荣誉证书,并给予适当的奖励。希望各单位要

认真总结本次考评工作,发扬成绩,积累经验,找出差距,采取有效措施,创造性地

开展工作,加大税务教育培训的力度,注重培训质量和效果,全面提高税务系统国家

公务员的整体素质,为各项税收任务的完成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1999年地方税务局国家公务员培训工作考评表彰人员名单(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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