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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际青少年消除贫困奖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1997-03-21     浏览次数:

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你基金会《关于免除"国际青少年消除贫困奖"个人所得税的申请》收悉。经

研究,现批复如下:

  考试到"国际青少年消除贫困奖"是由联合国开发计划署  和中国青少年发展基

金会共同设立,旨在表彰奖励在与贫困作斗争中取得突出成绩的青少年,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特对个人取得的"国际

青少年消除贫困奖",视同从国际组织取得的教育、文化方面的奖金,免予征收

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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