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财税法规> 正文
财税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陈嘉庚科学奖获奖个人取得的奖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6-06-09     浏览次数:

北京、山东省(市)地方税务局:
  近接中国科学院《关于申请免征陈嘉庚科学奖奖金个人所得税的函》(科发学部字[2006]107号)。经研究,通知如下:
  陈嘉庚基金会由中国科学院为业务主管部门,实行理事会负责制,由科技部、财政部、教育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家自然科学
基金委员会、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国银行等部门及中国科学院各学部主任和院士组成理事会,下设评选委员会。该基金会的主要职责是设立
陈嘉庚科学奖,以奖励取得杰出科技成果的我国优秀科学家,促进中国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该奖共设6个奖项,每个奖项奖金30万元人民
币。目前,该奖已评选出2006年度陈嘉庚数理、生命、地球和信息技术科学4个奖项,共4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对陈嘉庚科学奖2006年度获奖者个人取得的奖金收入(见附件),免予
征收个人所得税。
  在陈嘉庚科学奖业务主管、组织结构、评选办法不变的情况下,以后年度的陈嘉庚科学奖获奖个人的奖金收入,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

附件:2006年度陈嘉庚科学奖获奖名单及奖金额
序号
 姓名
 工作单位
 通讯地址
 奖金
(万元)
 
1
 范海福
 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三街8号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100080)
 30
 
2
 饶子和
 中国科学院生物物理研究所
 北京市朝阳区安定门外大屯路15号中国科学院生物物理所(100101)
 30
 
3
 涂传诒
 北京大学地球与空间科学学院
 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北京大学地球与空间科学学院(100087)
 30
 
4
 王小云
 山东大学数学院清华大学高等研究中心
 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高等研究中心(100084)
 30
 
 
失效日期:

上一篇: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提供非有形商品推销代理等服务收入征收
下一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教学仪器设备总公司进口教学仪器设备免征增值税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