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西藏不发)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部署,经各级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以及企业调
查人员近半年的共同努力,克服了“非典”疫情的不利影响,顺利完成了2002年
度全国税收资料调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2002年全国国、地税机关共调查企业279736户,剔除重户企业
1270户,实际调查278466户,比上年增加10.84%,其中国税调查
219991户,比上年增加12%;地税调查59745户,比上年增加
6.94%。这些调查企业的实交增值税4032亿元,占全国国内增值税入库数的
64.25%;实交消费税985亿元,占全国国内消费税入库数的94.08%;
实交营业税999亿元,占全国营业税入库数的40.49%;实交企业所得税
1599亿元,占全国企业所得税入库数的61.79%;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60亿元,占全国个人所得税入库数的29.73%;实交地方七税536亿元;
缴纳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含教育费附加、文化建设事业费)119亿元。
经过对各地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调查范围、数据质量、
资料应用以及遵守会议纪律等方面的考核评比,共评选出36个先进单位:
1、国家税务局系统先进单位23个,其中内税系统18个,分别是(按行政区
划顺序排列,下同):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江苏、安徽、江西、
福建、河南、湖北、湖南、深圳、广西、甘肃、青海、新疆。外税系统5个,分别是:
北京、天津、大连、江苏、深圳国家税务局。
2、地方税务局系统先进单位13个,分别是: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
江苏、宁波、福建、厦门、山东、河南、广东、新疆地方税务局。
另外需要提出表扬的是,江苏省、山东省滨州市、湖南省、甘肃省国家税务局,
浙江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利用调查数据,结合实际工作写
出了高质量的分析报告。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宁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自己开发了税收
调查企业录入版软件,经过实践证明确实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数据质量。
希望以上受到表彰和表扬的单位再接再厉,不断把调查工作推向更高的水平。
为加强各地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之间税收资料调查工作的相互交流,现将
2002年度全国税收资料调查工作的总结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取长补短,争取
将2003年度全国税收资料调查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
附件:2002年度全国税收资料调查工作总结
为了布置2002年度的全国税收资料调查工作,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于
2003年1月在重庆召开了布置会,会后下发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
2002年度全国税收资料调查工作的通知》(财税[2003]34号)。各地和
各级国税、地税机关认真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部署,经过近半年时间的辛勤
工作,克服了“非典”疫情的不利影响,在没有全国集中进行数据汇审的情况下,基
本上通过了审核,数据质量有所提高,圆满完成了数据的收集任务。各地对收集的数
据普遍进行了应用分析,绝大多数地区上报了数据分析材料,从这些材料看,分析水
平有一定的提高。从而使2002年度的税收资料调查工作总体上了一个新台阶。
一、2002年度调查数据的基本情况
2002年全国国、地税机关共调查企业279736户,剔除重户企业
1270户,实际调查278466户,比上年增加10.84%,其中国税调查
219991户,比上年增加12%;地税调查59745户,比上年增加
6.94%。这些调查企业的实交增值税4032亿元,占全国国内增值税入库数的
64.25%;实交消费税985亿元,占全国国内消费税入库数的94.08%;
实交营业税999亿元,占全国营业税入库数的40.49%;实交企业所得税
1599亿元,占全国企业所得税入库数的61.79%;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60亿元,占全国个人所得税入库数的29.73%;实交地方七税536亿元;
缴纳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含教育费附加、文化建设事业费)119亿元。
虽然重庆布置会和财税[2003]34号文件都对调查企业范围提出了各地应
将列入重点税源监控的企业全部列入调查范围要求,但从上报的数据看,仍有部分地
区没有按以上要求将重点税源监控企业全部列入调查范围,我们已在刚刚结束的
2003年度税收调查布置会上具体进行了总结,希望各地在今后的调查工作中,严
格按要求确定调查企业范围。
二、各地开展调查工作的一些经验做法
2003年1月重庆布置会议后,各地按照财税[2003]34号文件的要求,
克服“非典”疫情的影响,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布置了本地的税收资料调查工作,并结
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了调查工作方案,在调查工作的实践中摸索、总结了一些行之有
效的做法,归纳一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领导重视支持是做好调查工作的保障
为了搞好2002年度税收调查工作,一些地区成立了由局领导挂帅的调查工作
领导小组,要求基层单位指定领导专门负责调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还从硬件上为
搞好调查工作创造条件,一些地区为调查人员配备了U盘,陕西国税在经费困难的情
况下,给市级国税机关负责调查工作部门统一配备了笔记本电脑,作为调查专用机。
这些做法从组织领导和人员设备配置上有力保证了2002年度税收调查工作的顺利
完成。
(二)克服“非典”影响,采取灵活的方式布置调查工作
针对“非典”疫情这一突发事件及机构改革、人员轮岗换岗、新手业务不熟的情
况,为做好2002年度的调查工作,不少地区采取多种形式如电话、传真、网络等
现代化的通讯手段布置调查工作。如北京市国税局采取单独约请纳税人到税务机关讲
解调查工作内容、为纳税人刻制光盘、编写安装说明和填表说明,由各税务所下发到
调查企业手中,以及设立咨询电话解答调查企业问题等办法及时准确地完成布置工作
(三)采取灵活多样的数据收集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一些地区针对本地企业的特点,采取了由调查人员集中录入和把调查软件安装到
企业由企业自行录入两种数据收集方法,提高了工作效率,节省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把工作的重点集中到数据审核上。
(四)严格审核,确保调查数据质量
为保证调查数据质量,各地采取各种方式加强数据审核,对个别企业出现的数据
异常情况,能做到及时与企业核实情况,避免为满足审核公式人为修改数据的做法。
辽宁国税将2002年度数据与2001年度数据进行了跨期比较,对两年数据差额
超过1倍的企业,要求基层调查单位与企业核实。山西国税在继续实行上年调查中采
取的紧扣五表、围绕六帐,以帐验表的审核方法的基础上,提出了“三查三核对”新
的审核方法,即:一查纳税申报表,核对税金数据;二查损益表,核对收入成本费用
等损益项目数据;三查资产负债表,核对资产、负债项目数据。
(五)制定考评办法,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
为了调动工作积极性,许多地区都制定了税收资料调查工作考核评比办法,将调
查工作列入目标管理考核范围,从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企业代码编制、数据质量、
数据资料的运用、工作总结等方面进行量化考核,考核结果同奖金发放、公务员考核
和评定挂起钩来,从制度上建立约束和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
三、工作总结和数据应用情况
根据财税[2003]34号文件的要求,各地在数据收集之后要向部局两家以
正式文件上报工作总结和数据分析报告,绝大多数单位都能按照要求及时上报。
国税内税34个单位、国税外税10个单位上报了工作总结和分析报告,地税
35个单位上报了工作总结,32个单位上报了分析报告。有个别单位未能按时上报,
也有个别单位没有按要求以正式文件上报,对上述单位已在2004年2月贵阳召开
的2003年度全国税收资料调查工作会议进行了批评,希望这些单位今后要引以为
戒。
今年数据分析的特点是各地除了对2002年度调查数据进行常规的统计分析外,
还把调查数据的应用与实际工作有机结合,进行了一些专题性的应用分析,对实际工
作起到了积极的指导作用。归纳起来,对2002年度调查数据的应用分析主要集中
在行业税负分析、本地重点税源分析、政策调整对行业影响分析等几个方面。此外,
各地还积极利用调查数据在收入分析预测、税收政策效应、纳税评估、税源监控、征
管稽查等许多方面发挥积极作用,跳出了就数据论数据的有分析无应用状态。但数据
的利用总体而言还是浅层次的,调查资料这块数据资源还是孤立的,其自身的开发和
为其他部门利用的价值尚未充分显现。
四、各地反映的问题及建议
部分地区的税务机关在总结材料中指出了税收调查工作存在的一些问题,并对如
何完善提出了一些建议。主要包括:1、开发新的能与税收征管软件兼容的调查软件,
完善现有软件的部分统计分析功能,提高软件在处理大数据量的数据库时的稳定性。
2、尽量避免调查参数,特别是审核公式的频繁修改,保持参数的相对稳定,同时,
对个别不完全符合实际情况的审核公式提出了修改意见,建议增加个别产品代码,以
满足填报需要。3、加强数据分析培训。建议除了召开专题培训会,讲解测算表、简
表的编制和数据分析方法外,还应利用布置会和汇审会的机会,请财务、统计、计算
机等方面的专家给调查人员进行专业方面的培训。4、鉴于税收调查工作是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一项长期性的工作,为使调查企业充分认识调查工作的重要性,建议加
大税收调查工作的宣传力度,如可将调查工作纳入税法宣传的内容。
我们认真分析和研究了上述问题和建议,采纳了其中的合理化建议,如对审核公
式的修改非常慎重,从2003年度的布置会开始,争取每次开会都举行专家讲座等。
同时,从上述提出的问题和建议也不难发现,有的地区虽然对数据质量十分重视,但
对于如何控制和提高数据质量仍存在错误的认识,仍然以审核公式为中心,以消灭审
核提示信息为终极目标,没有认识到审核公式仅仅是多种数据质量控制手段的一种,
没有认识到审核公式控制的局限性,这对提高数据质量实际上是十分有害的。
五、表彰先进
根据各地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调查范围、数据汇审质量、数据核实情况、上报
总结和分析材料时间、数据分析质量、遵守会议纪律等几个方面的情况,共评出
2002年度税收资料调查工作先进单位36名,共评选出36个先进单位:
1、国家税务局系统先进单位23个,其中内税系统18个,分别是(按行政区
划顺序排列,下同):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江苏、安徽、江西、
福建、河南、湖北、湖南、深圳、广西、甘肃、青海、新疆。外税系统5个,分别是:
北京、天津、大连、江苏、深圳国家税务局。
2、地方税务局系统先进单位13个,分别是: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
江苏、宁波、福建、厦门、山东、河南、广东、新疆地方税务局。
希望上述先进单位能戒骄戒躁,虚心学习,不断把调查工作推向更高的水平。
另外需要提出表扬的是,江苏省、山东省滨州市、湖南省、甘肃省国家税务局,
浙江省、广西自治区柳州市、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利用调查数据,结合实际工作写出了
高质量的分析报告。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宁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自己开发了税收调查
企业录入版软件,经过实践证明确实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数据质量。
税收资料调查工作历经多年,各地已积累了很多宝贵经验,调查工作水平逐年提
高。今后,我们将努力通过技术和制度解决数据的真实性问题,加强培训和交流,促
进各地对调查数据的分析应用。我们相信,随着工作方法不断成熟、工作制度不断完
善、调查手段日趋现代化,经过上下各级税务机关的共同努力,这项工作会做得更好。
希望各地再接再厉,开拓税收资料调查工作的新局面。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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