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1994年以来,随着宏观经济改革的推进,税务部门相继进行了工商税制、税务机
构和税收征管三项改革。在税收征管改革中,各级税务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
厅转发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方案,积极推行“以申报纳税和优化
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新的征管模式,确立了
优化服务在税收征管工作中的基础性地位;自1997年8月总局决定开展“创建最佳办
税服务厅”活动以来,全国税务系统掀起了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的热潮,涌现出一
批先进单位。经考核评比,国家税务总局决定:授予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江北区办税服务厅等71个单位为“全国税务系统最佳办税服务厅”荣誉称号。
在此,总局号召全国税务系统的办税服务厅(室),要以上述71个最佳办税服务厅
为榜样,按照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在四部门七行业开展“行业规范化服务”
活动的要求狠抓落实,把创建最佳办税服务厅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为纳税人提
供优质、文明、高效、周到的服务,使办税服务厅真正成为纳税人和社会各界检验税
务机关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的窗口,成为税务系统推进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的重要
场所;同时,通过创建活动,不断推进税收征管改革,全面提高税收征管水平,促进
税收收入的稳定增长,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