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财税法规> 正文
财税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加铁道部合并纳税成员企业的补充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6-01-26     浏览次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铁道部增加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成员企业的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从2005年起,将上海铁路局纳入铁道部合并纳税范围,并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道部及所属企业2005年度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5]119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上一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表彰综合征管软件2.0版推广应用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通知
下一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张家港博泽汽车部件有限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