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查境外企业情况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0-11-03
浏览次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随着我国改革的深化和对外开放的日益扩大,我国境外企业发展势头已经引起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领导和部门的充分重视。为了配合外经贸等部门,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走出去”的发展战略,培育我国的跨国公司,增强国际竞争力,维护国家权益,总局决定,对我国的境外投资企业进行一次全面调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地应与外经贸、工商、海关、外汇等有关管理部门取得联系,对本地的境外企业投资经营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摸底统计,并填报《境外投资情况表》(附后)。
二、了解我国境外企业在境外执行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享受协定待遇的情况。对我国境外企业遭遇双重征税或其他未能享受协定待遇的事例,应收集资料,形成专题报告。
三、整理在调研过程中遇到的税收政策问题,以及如何作好对境外企业的税收管理和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上报总局。
《境外投资情况表》及情况报告,请于2000年12月31日前报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
附件:《境外投资情况表》(略)
失效日期:
上一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境内企业向外国企业支付软件费扣缴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下一篇:国家税务总局流转税管理司关于调整2003年防汛专用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