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财税法规> 正文
财税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南方证券有限公司所属证券营业部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1-01-01     浏览次数:

重庆、河南、广东、江苏省(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南方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我公司新设、搬迁、受让汇总纳税问题的请示》(南证函[2000]114号)。经研究同意南方证券有限公司所属7家证券营业部(名单附后),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南方证券有限公司各分支机构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8]375号)的规定执行。
附件:南方证券有限公司新设分支机构名单
    分支机构名单                        所在地
  南方证券有限公司重庆綦江证券交易营业部           重庆
  南方证券有限公司洛阳西关百业大市场证券营业部          洛阳
  南方证券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珠海景莲路证券营业部         珠海
  南方证券有限公司深圳八卦路证券营业部              深圳
  (原深圳沙证券营业部)
  南方证券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广州体育东路证券营业部        广州
  (原广州分公司阳江西平路证券营业部)
  南方证券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无锡健康路证券营业部         无锡
  (原南京分公司仪征工农路证券营业部)
  南方证券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东莞莞穗路证券营业部         东莞
  (原广州分公司湛江康宁路证券营业部)
                                    (3)
失效日期:

 

上一篇:国家税务总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调整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格的通知
下一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向任长霞学习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