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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转发民航总局《关于韩亚航空公司开通汉城至北京往返定期全货运航线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1-12-31     浏览次数: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韩亚航空公司开通汉城至北京往返定期全货运航线

的通知》(民航运函[2001]855号)转发给你们。对其通航所涉及的税收问

题,请根据中国和韩国两国政府于1994年3月28日在北京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

协定的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关于韩亚航空公司开通汉城至北京往返定期全货运航线的通知

 

     2001年12月10日 民航运函[2001]855号

 

民航华北管理局:

  根据中、韩两国政府民用航空运输协定、会谈纪要及备忘录的有关规定,韩国韩

亚航空公司将于2002年1月16日起开通汉城至北京往返全货运航线。现将航班

具体计划通知如下:

  航班号:OZ397/398

  机型:B767F

  班期:周三

  航线:汉城-北京-汉城

  具体航路及时刻以空管部门批复为准。请各有关单位大力协助,做好飞行前的各

项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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