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1月28日 川府法函[2001]116号 省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 国务院法制办要求上报各省近三年来(1999年、2000年、2001年) 行政决定在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真实情况。现将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了解行政决 定在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的通知”转发你们,请按要求统计本系统(省、市、县三 级)的情况,并于2001年12月13日之前将填报的统计情况送省政府法制办公 室研究与培训处。联系电话:86605095。 |
失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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