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小微企业 营增改 出口退税 税务登记
2001年11月28日 川府法函[2001]116号
省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
国务院法制办要求上报各省近三年来(1999年、2000年、2001年)
行政决定在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真实情况。现将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了解行政决
定在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的通知”转发你们,请按要求统计本系统(省、市、县三
级)的情况,并于2001年12月13日之前将填报的统计情况送省政府法制办公
室研究与培训处。联系电话:86605095。
失效日期:
上一篇:关于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软件技术支持服务有关问题的通告 下一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