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了做好1999年1月1日开征燃油税和车辆购置税的各项准备工作,根据征
收管理的要求,成品油销售发票,分零售和批发两种。发票的内容要增加“燃油税单
位税额”和“燃油税税额”两项。发票由省级税务机关设计并组织印制。机动车销售
发票的式样由国家税务总局设计制定,发票的式样和印制要求总局将另行发文。以上
两种发票于1999年1月1日正式使用,请各地国税局作好印制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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