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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免征硫磺进口环节增值税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8-05-14 浏览次数:
海关总署:
根据国务院决定,自2008年5月20日起,免征硫磺(税号:25030000、28020000)进口环节增值税。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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