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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关于印发《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会计核算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1-03-09     浏览次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

  为适应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需要,规范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会计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11]16号)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部制定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会计核算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会计核算暂行办法

 

 

                               财政部

                           二○一一年三月九日

 

附件下载: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会计核算暂行办法.pdf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

  为适应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需要,规范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会计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11]16号)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部制定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会计核算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会计核算暂行办法

 

 

                               财政部

                           二○一一年三月九日

 

附件下载: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会计核算暂行办法.pdf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

  为适应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需要,规范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会计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11]16号)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部制定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会计核算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会计核算暂行办法

 

 

                     财政部

                  二○一一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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